邦信罪的立案标准-朱红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刑事辩护

邦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基础构成要件
    行为人需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明知”是核心主观要件,需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方式等综合判断。

  2. 具体立案标准(满足任一条件即可)

    • 支付结算类: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或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
    • 广告推广类: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
    • 技术支持类:为10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或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信息网络的程序、工具,且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
    • 其他情形: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如诈骗金额巨大、造成被害人死亡等),或两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同类行为。
  3. 特殊情形说明

    • 若行为人确实不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因疏忽大意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未核实对方身份、业务合法性),可能不构成犯罪,但需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罚。

温馨提示:司法实践中,立案标准可能因地区、案件细节有所差异。若您或他人涉及此类情形,建议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携带具体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向我进一步咨询,以便精准评估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