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调解书的核心是明确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内容,需包含身份信息、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履行方式及法律效力等要素,具体写法如下:
标题与基本信息
标题直接写“夫妻调解书”,首部需注明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写明调解时间、地点及调解机构(如法院、调解委员会等)。
争议事项与调解意愿
需明确双方因何纠纷申请调解(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并强调调解是双方自愿达成,无强迫或欺诈情形。例如:“双方因感情破裂自愿协商离婚,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调解结果与具体条款
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需分项列明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
履行方式与期限
需写明各项条款的履行时间、方式及违约责任。例如:“男方应于调解书生效后30日内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逾期未履行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
法律效力与签名
结尾需注明“本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由双方当事人、调解员签名,加盖调解机构公章。若通过法院调解,还需由法院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注意事项:
示例条款(以离婚调解为例):
“一、双方自愿离婚;二、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三、夫妻共同财产:位于XX的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名下车辆归男方所有;四、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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