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复议决定书怎么写-周志玲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行政纠纷

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复议决定书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按照法定格式撰写:

  1. 首部

    • 标题:写明“行政复议决定书”,并注明复议机关全称(如“XX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按复议机关内部编号规则编写(如“X自然资复决〔2024〕X号”)。
    • 当事人信息:
      • 申请人(被处罚人):姓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如有)、联系方式;
      • 被申请人(作出处罚的自然资源局):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 案件来源与审理经过

    • 简要说明申请人不服原处罚决定(如“XX自然资罚〔2024〕X号”),于何时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 复议机关受理时间、审理方式(书面审查或听证)及是否中止、延期等程序性事项。
  3. 复议请求与理由

    • 明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如撤销、变更原处罚决定);
    • 概括申请人提出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如“认为处罚事实认定不清、程序违法”)。
  4. 被申请人答辩与证据

    • 列明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如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现场勘验笔录等);
    • 若被申请人未答辩,需注明并说明对复议审理的影响。
  5. 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与证据

    • 事实部分:
      • 清晰梳理案件事实(如违法时间、地点、行为、后果等);
      • 区分申请人主张与被申请人主张,明确争议焦点(如“是否构成非法占地”)。
    • 证据部分:
      • 逐一列举并分析关键证据(如卫星影像图、询问笔录、鉴定报告等);
      • 说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如“证据X由XX单位出具,符合法定形式”)。
  6. 复议机关的法律依据与结论

    • 法律依据:
      • 引用具体法律条款(如《土地管理法》第77条、《行政处罚法》第38条);
      • 说明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如“被申请人依据《矿产资源法》第39条处罚,但本案应适用《森林法》”)。
    • 结论:
      • 维持原处罚决定(需说明理由充分、程序合法);
      • 撤销或变更原处罚决定(需指出具体违法点,如“处罚幅度明显不当”);
      • 确认原处罚决定违法但不撤销(如程序轻微违法但未影响实体权利)。
  7. 决定内容与救济途径

    • 决定主文:
      • 明确复议结果(如“撤销XX自然资罚〔2024〕X号决定,责令重新作出处罚”);
      • 若涉及罚款,需写明金额及缴纳方式。
    • 救济途径:
      • 告知当事人如不服复议决定,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如“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XX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 尾部

    • 复议机关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 承办人签名(若需)。

注意事项:

  • 复议决定书需语言严谨、逻辑清晰,避免模糊表述(如“基本属实”应改为“经查证属实”);
  • 若涉及专业术语(如“基本农田”“生态红线”),需在文中简要解释;
  • 复议机关需独立行使审查权,不受原处罚机关意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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