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岳超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经济纠纷

虚开发票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涉案金额、情节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 金额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虚开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立案标准为:

    • 虚开发票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
    • 或虚开发票1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在30万元以上;
    • 或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公安机关即可立案追诉。
  2. 情节严重性
    即使金额未达立案标准,若存在以下情形,仍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而立案:

    • 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如虚开发票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且损失金额较大;
    • 恶意串通:与受票方、介绍人等共同实施虚开行为,形成完整犯罪链条;
    • 多次虚开:短期内频繁虚开发票,或针对多个对象虚开;
    • 其他恶劣情节:如利用虚开发票进行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3. 特殊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若虚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同时触犯《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更低(如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且刑罚更重(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 普通发票:虚开普通发票的立案标准如前所述,但若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仍可能被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面临更严厉处罚。

温馨提示:
虚开发票不仅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还会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若您或您的企业涉及发票管理问题,建议立即自查并纠正,避免法律风险。如有具体案件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细节为您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