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时,机动车未礼让的,机动车驾驶人可能会被扣分和罚款,但具体是否处罚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若机动车未礼让且存在明显过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若行人已进入斑马线(即使闯红灯),机动车未减速或停车让行,导致行人被迫避让或存在碰撞风险的,通常会被认定为“未礼让行人”。此时,驾驶人可能面临扣3分、罚款20-200元的处罚(具体以地方规定为准,如北京罚款200元、上海罚款100元)。
若机动车已采取合理避让措施
若行人突然闯红灯且距离机动车较近,驾驶人已紧急制动或避让,但因客观条件无法完全停止(如雨天路滑、车速较快等),且未与行人发生接触或造成危险后果的,可能不被认定为“未礼让”。但需注意,驾驶人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如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监控等)。
若行人存在重大过错
若行人故意闯红灯、奔跑或中途折返,且机动车已完全遵守交通规则(如低速行驶、观察路况),因行人突然行为导致无法避让的,机动车可能免于处罚。但实践中,交警仍可能以“未确保安全”为由对驾驶人进行警告或轻微处罚,以督促其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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