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复议申请之日包括当天吗-潘理华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行政纠纷

收到复议申请之日是包括当天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解释:

法律条文角度

在行政复议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于期限的计算通常遵循“包含起始日”的原则。虽然具体的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可能没有直接明确表述“收到复议申请之日包括当天”,但根据一般的法律期限计算规则,起始日(即收到复议申请之日)是应当计算在内的。例如,在计算行政复议的答复期限、审理期限等时,都是从相关事件发生的当天开始算起,这体现了法律对于期限计算的统一性和连贯性要求。

实际操作角度

从行政机关处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实际操作流程来看,收到复议申请之日作为整个复议程序的起始点,自然应当被纳入期限计算范围。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就会开始对申请进行登记、审查等初步工作,这些工作都是复议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将收到申请之日排除在外,可能会导致行政机关处理复议申请的时间被不合理压缩,不利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行政复议程序高效、公正的要求。

举例说明

假设某行政机关在 2024 年 10 月 1 日收到了公民甲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如果认为收到复议申请之日不包括当天,那么期限计算就从 10 月 2 日开始;但如果认为包括当天,期限就从 10 月 1 日开始计算。显然,按照包括当天的计算方式更符合法律对于期限计算的常规理解,也能确保行政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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