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座车拉了18个人属于严重超员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及刑事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 行政处罚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座车核载6人,实际载客18人,超员比例达200%((18-6)/6×100%),远超“超员20%”的法定标准,属于“严重超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驾驶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能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如联系其他车辆转运乘客)。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一次记9分;若车辆核载人数≤7座,超员100%以上(如6座车载18人),可能面临更高记分处罚(具体以地方实施细则为准)。
- 刑事处罚层面(若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严重超过额定乘员”的认定标准:
- 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
- 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
- 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
六座车属于小型载客汽车,载客18人超过额定乘员200%(即超员12人),已满足“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标准,若驾驶人从事旅客运输(如营运车辆),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联系其他车辆转运乘客,消除违法状态;
- 主动配合交警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
- 若对处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