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又侵犯公民信息应是数罪并罪吗-陈京旭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刑事辩护

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时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的行为人将面临数罪并罚,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两罪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则可能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进行处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数罪并罚的通常情况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对于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况(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这意味着,如果行为人同时犯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且两罪均构成犯罪,那么通常会对两罪进行数罪并罚。
  2. 两罪构成: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指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罪主要侵犯的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管理秩序。
    • 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3. 并罚原则:

    • 当行为人同时实施上述两种行为,且均满足犯罪构成要件时,应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罚。这意味着行为人将面临两罪刑期的总和,但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特殊情形下的不并罚情况

  1. 牵连犯的概念与判断:

    • 牵连犯是指为实施某一犯罪而采取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关键在于数个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2. 举例说明:

    • 若行为人为了诈骗,先通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取被害人信息(如银行卡号、密码等),再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此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成为诈骗的方法行为,两者存在牵连关系。在此情况下,通常会按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处罚,即比较两罪的法定刑轻重,选择较重的罪名定罪量刑。例如,如果诈骗罪的法定刑重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那么可能会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司法实践中的考量因素

  1. 行为的独立性与关联性:

    • 司法机关会仔细审查两罪之间的关系。若两行为相对独立,无紧密牵连关系,如在不同时间、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实施,则通常认定为数罪并罚。
  2. 主观故意与犯罪目的:

    •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犯罪目的也是重要考量因素。若实施两罪时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和犯罪目的,如先出于牟利目的侵犯信息,后又另起犯意诈骗,则倾向于数罪并罚。

总结与建议

  • 总结:同时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的行为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将面临数罪并罚。但特殊情况下,如两罪存在牵连关系,则可能按从一重罪处断。
  • 建议:作为公民,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如果面临相关法律问题或困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等,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