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罪中虚假的认定-顾冬飞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侵权纠纷

在虚假广告罪中,“虚假”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主要涉及虚假宣传的内容、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性以及造成的后果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方面的详细解释:

一、虚假宣传的内容

虚假宣传的内容是认定虚假广告罪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以下情形构成虚假广告:

  1. 商品或服务不存在:如虚构保健服务项目声称可治愈疑难杂症。
  2. 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或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以及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不实,且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例如,化妆品宣称含有珍贵天然植物成分但实际含量极低或没有,手机广告宣传电池续航时间与实际不符。
  3. 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如使用虚构、伪造或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作为证明。
  4. 虚构使用效果:如减肥产品广告展示PS前后的对比照片,或所谓的“消费者”根本未使用过该产品。
  5. 其他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情形:如广告故意使用模糊、歧义的语言误导消费者。

二、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性

行为人需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是虚假的广告内容而仍然予以设计、制作、发布或传播。这种故意体现在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明确的认知,却出于某种目的(如追求经济利益)而选择隐瞒或歪曲事实。例如,某减肥产品实际并无明显减肥效果,但广告主为追求经济利益,仍夸大功效进行广告宣传,其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故意。

三、造成的后果

构成虚假广告罪还需要造成严重的后果。这些后果可能包括:

  1. 违法所得数额:一般来说,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情节严重。例如,某公司通过虚假广告销售产品,非法获利达到15万元,就可能构成此罪。
  2. 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造成消费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比如,因虚假广告误导,众多消费者购买了不合格的产品,遭受的经济损失总计达到30万元。
  3. 社会影响: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或者造成人身伤残等其他严重后果的,也应认定为情节严重。例如,某商家曾因虚假广告被处罚过两次,之后仍继续发布虚假广告,就符合这一情形。

四、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虚假广告罪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 举证责任:通常由主张广告存在虚假宣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需提供证据证明广告内容虚假或引人误解,以及自己因此受到了损害。
  2. 因果关系:需证明虚假宣传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消费者因受到虚假广告的欺骗或误导而做出了购买决策。

举例说明:

假设某化妆品公司宣称其产品含有珍贵天然植物成分,具有显著的美白效果,但实际上该产品并不含有这些成分,且美白效果并不明显。该公司通过广告大量宣传这一虚假信息,导致众多消费者购买了该产品,并遭受了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该化妆品公司的行为就构成了虚假广告罪,因为它违反了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作了虚假宣传,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综上所述,虚假广告罪中“虚假”的认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