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37条属于分则哪一章-宋鑫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刑事辩护

刑法第337条属于分则中的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具体来说,该条款主要规定了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相关内容。

详细解释

  1. 章节归属:

    • 刑法分则共分为十章,每章都涵盖了不同类型的犯罪。
    •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其中一章,主要涉及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妨害的犯罪行为。
    • 在该章中,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特别关注那些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的犯罪行为。
  2. 条款内容:

    • 刑法第337条具体规定了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即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 该条款旨在保护动植物健康,防止疫情扩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3. 法律后果:

    • 根据刑法第337条的规定,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实际应用与注意事项

  • 在实际应用中,要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第337条,需要仔细分析案件事实,确定行为是否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 同时,要注意该条款与相关行政法规的衔接,确保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不忽视行政处罚的适用。
  • 如果你或他人涉及此类犯罪行为,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法律后果和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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