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罪有几种-张康祥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刑事辩护

安全生产罪并非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类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犯罪的统称。在我国刑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重大责任事故罪:

    • 定义: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 定义: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定义: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犯此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 定义: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犯此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 危险物品肇事罪:

    • 定义: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 定义: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犯此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 定义: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犯此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 消防责任事故罪:

    • 定义: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犯此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处理涉及安全生产的案件时,需要仔细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人的行为、造成的后果等,以确定适用的罪名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案件,或者有任何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