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提了离职提前走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离职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因个人原因需要离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任意离职的一种法律限制,旨在保障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人员调整。
对于您提到的“提了离职提前走”的情况,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
劳动者的通知义务: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用人单位的批准权:在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后的30日内,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同意劳动者提前离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需要劳动者继续履行一段时间的劳动义务,可以要求劳动者继续工作至30日期满;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需要劳动者继续工作,可以在预告期内随时同意劳动者离职,并要求其做好工作交接。
提前离职的合法性:如果用人单位在预告期内同意劳动者提前离职,并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这一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应当配合用人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
结合您提到的具体情境,如果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在预告期内同意您提前离职,那么您提前离职的行为是合法的。您不需要等待30日期满再离职,而是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在预告期内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
总的来说,提了离职提前走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在预告期内同意您提前离职。如果用人单位同意,那么您的提前离职行为就是合法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解决您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