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背后签名后虚开怎么处理有没有案例-曾文峰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经济纠纷

核心结论:发票背后签名后虚开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以下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案例为你详细说明。

法律定性

发票背后签名后虚开,本质上属于虚开发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在发票背后签名,意味着签名者对发票内容进行了确认,若发票是虚开的,签名者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的参与者或责任人。

行政处罚

虚开发票会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

如果虚开发票情节严重,还会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

  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虚开发票罪:对于虚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际案例

  1. 案例一: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 案情简介:A企业为了少缴税款,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B企业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背后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A企业用这些虚开的发票进行税款抵扣,涉案税款数额较大。
    • 处理结果: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该问题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最终,A企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企业被处以巨额罚款,并补缴了所抵扣的税款及滞纳金。
  2. 案例二:个人虚开普通发票案
    • 案情简介:张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以自己经营的小店为依托,为他人虚开普通发票,并在发票背后签名。经税务机关查实,张某虚开的发票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情节严重。
    • 处理结果:张某因犯虚开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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