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废止了吗-韦继享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婚姻家庭

结论前置: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已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相关规定。

一、历史背景与废止原因

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制定于2003年,旨在加强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避免夫妻双方通过离婚等方式逃避共同债务。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实践的深入,该条款在实践中引发了一些问题,如可能导致夫妻一方“被负债”的不公平现象。因此,为了更合理地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对原第24条进行了修正和废止。

二、现行法律规定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 该解释于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强调“共债共签”原则,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同时,明确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的处理方式。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该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法律建议

  1. 对于债权人:

    • 在出借资金时,应尽量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取得夫妻一方的明确追认,以确保债务的共同性。
    • 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对于夫妻双方:

    • 明确债务的性质和用途,避免因个人债务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在涉及大额债务时,应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责任。
  3. 在遇到法律问题:

    •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已被废止,现行法律框架下的相关规定更加合理和公正地认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在处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问题时,应参照最新的司法解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