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武警怎么判-丁艾东律师|法行宝
2026-06-08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打武警怎么判”这一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的是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包括武警等)进行暴力袭击的法律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如果实施了撕咬、掌掴、踢打、抱摔、投掷物品等行为,并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或者实施打砸、毁坏、抢夺人民警察乘坐的车辆、使用的警械等行为,足以危及人身安全的,这些都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

对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如果使用了枪支、管制刀具或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工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人民警察或其乘坐的车辆,以及其他严重暴力袭击行为,足以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这些将被认定为“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

在量刑方面,如果实施袭警犯罪并造成人民警察轻伤,或者致使人民警察不能正常执行职务并造成严重后果(如他人伤亡、犯罪嫌疑人脱逃、关键证据灭失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或者纠集、煽动多人袭警,或者袭击人民警察二人以上,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都将从重处罚。

同时,解释也考虑到了人民警察执法活动可能存在过错的情况。在认定行为人暴力袭击行为是否构成袭警罪时,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暴力程度、危害后果及执法过错程度等因素。如果人民警察执法活动存在严重过错,对行为人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执法过错较大,但袭击行为暴力程度较轻、危害不大的,也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但如果袭击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确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

此外,解释还明确了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以及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或明知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而提供工具或其他帮助的,情节严重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行为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但未实施暴力袭击行为的,不构成袭警罪;但如果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则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打武警(即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法律判定和量刑是根据行为的暴力程度、危害后果以及是否存在执法过错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的。因此,我无法直接给出一个具体的判决结果,但可以明确的是,任何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