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败诉方被执行前会否调解-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6-06-04 行政纠纷

在二审败诉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双方当事人仍然有可能进行调解。以下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1. 调解的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包括一审、二审以及执行程序前的阶段。这意味着,在二审败诉后,只要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 调解的实践操作:

    • 在实际操作中,二审败诉方在收到判决书后,如果认为判决结果存在争议或希望以更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可以主动与对方当事人联系,提出调解的意愿。
    •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共同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由法院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就判决内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进行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
  3. 调解的效力与执行:

    • 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且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收,即产生法律效力。
    • 调解书生效后,如果败诉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经过诉讼程序。
  4. 调解的注意事项:

    • 调解虽然是一种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但也需要双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
    •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同时也要考虑对方的合理诉求,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
    • 如果调解不成或者一方反悔,案件仍然会进入执行程序,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建议:

  • 对于二审败诉方而言,如果希望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及时与对方当事人联系,表达调解的意愿,并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
  • 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应当及时准备应对执行程序的相关事宜,包括了解执行程序的规定、准备执行所需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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