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吗-高选和律师|法行宝
2026-06-04 交通事故

闯红灯确实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必须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详细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与重要性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执法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书,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 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描述;
  • 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 具体的处罚内容(如罚款金额、扣分等);
  • 处罚的时间、地点;
  • 处罚机关的名称及执法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这份决定书不仅是当事人接受处罚的凭证,也是其后续如有异议进行申诉或行政复议的重要依据。因此,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应妥善保管。

三、闯红灯的行政处罚方式

闯红灯是一种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违法行为,通常会受到以下行政处罚:

  1. 罚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闯红灯通常会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2. 记分:

    • 依据相关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记分是行政管理的一种惩戒手段,属于行政处罚的一部分。

四、不出具处罚决定书的后果

如果交警在当场处罚时不依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构成程序违法。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督机关投诉该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与建议: 闯红灯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不仅威胁道路交通安全,还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交警在当场处罚时,必须依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救济权的重要措施。因此,如果您因闯红灯被交警处罚,请务必要求交警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妥善保管。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