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扫雪业主摔伤物业有责任吗-唐爱忠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房产纠纷

结论前置:物业是否需要对业主在雪天摔伤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物业是否履行了其合同约定的除雪义务以及安全保障义务。若物业未履行或怠于履行这些义务,且业主摔伤与此有直接因果关系,则物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反之,若物业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或业主摔伤是因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则物业可能无需担责。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物业的责任与义务

  1. 合同约定:

    • 物业服务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需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小区公共区域的除雪工作,那么物业必须按照约定执行。未能及时除雪导致业主摔伤的,物业构成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
  2. 法律法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具有对业主共有部分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的义务,应维护好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雪后,物业应尽快组织清扫积雪,以便利业主通行。若物业未能做到这一点,导致业主摔倒受伤,则可能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物业担责的情形

  1. 未履行除雪义务:

    •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除雪的时间和标准,或者根据行业惯例和法律规定,物业有义务及时清理积雪,但物业未能履行该义务,导致业主在积雪或结冰的道路上摔伤,物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即使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除雪事项,物业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雪天,物业应采取合理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铺设防滑垫、撒融雪剂等)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若物业未采取任何措施,导致业主摔伤,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物业不担责的情形

  1. 不可抗力或极端天气:

    • 在遭遇特别大的降雪量或极端天气条件下,如果物业已经采取了合理的应急措施(如设置警示标识、尽力清扫等),但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完全清除积雪,此时物业可以主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作为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
  2. 业主自身过错:

    • 如果业主在行走时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如明知有积雪仍奔跑、嬉戏,或者未穿防滑鞋等,导致自己摔倒受伤,那么业主自身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

四、业主的维权途径

  • 证据保存:业主在摔倒后应尽快保存相关证据,包括事发经过的监控视频、受伤照片、证人证言以及治疗的医药费票据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业主在后续维权过程中证明物业的责任。

  • 协商与诉讼:首先尝试与物业进行协商解决,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协商无果,业主可以以自己为原告,以物业公司为被告,向物业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以及物业公司的过错程度进行判决。

总结与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的实际行为以及业主的自身情况等。作为业主,在雪天出行时应尽量穿防滑鞋、小心行走,以降低摔倒的风险。同时,若因物业未及时除雪而摔倒受伤,应及时保存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若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