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约价包括暂列金吗-吴金荣律师|法行宝
2026-05-31 合同纠纷

合同签约价是否包括暂列金,需根据合同具体条款及双方约定来确定,常见情况如下:

  1. 合同明确约定包含暂列金
    若合同中明确写明“签约价包含暂列金”,或对暂列金的定义、金额、使用方式有详细约定(例如“暂列金为合同总价的5%,用于工程变更或不可预见费用”),则签约价必然包含暂列金。此时暂列金属于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但通常需按约定条件使用(如经发包方批准后才能动用)。

  2. 合同未明确约定暂列金归属
    若合同仅列明签约价金额,但未提及暂列金,或对暂列金的性质约定模糊(例如仅写“暂列金按实际发生结算”),则需结合合同类型、行业惯例及双方交易目的判断:

    •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暂列金通常属于签约价的一部分,但需按实际发生情况调整。若合同未明确排除,一般推定包含。
    • 其他类型合同:如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若未约定暂列金,则签约价通常仅指固定价款,暂列金需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 暂列金与签约价的关系本质
    暂列金的法律性质属于“预留费用”,其核心特征是不确定性(是否发生、发生多少均不确定)。因此,即使签约价包含暂列金,最终结算价也可能因暂列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而调整。例如:合同签约价100万(含10万暂列金),若实际仅使用5万暂列金,则结算价为95万。

建议:

  • 签订合同时,务必明确约定暂列金是否包含在签约价内,并规定其使用条件、审批流程及结算方式。
  • 若对合同条款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条款和行业实践为您分析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