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开离职证明违法吗-杨鑫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试用期不开离职证明是否违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试用期不开离职证明是违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论劳动者是否处于试用期,当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都有义务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离职证明。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一条款清晰地指出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的义务,包括出具离职证明和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或者试用期内因各种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拒绝开具离职证明,那么这种行为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不开离职证明,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开具离职证明而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害,比如无法成功入职新单位或者被新单位解聘等,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我建议您如果遇到试用期不开离职证明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也请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