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到哪一步追赃-陈京旭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刑事辩护

追赃程序通常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但关键节点集中在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具体可分为以下步骤:

  1. 侦查阶段(核心追赃期)
    公安机关立案后,会通过以下方式追缴赃款赃物:

    • 查封、扣押、冻结:对嫌疑人名下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防止转移;
    • 追缴涉案财物:通过技术手段追踪资金流向,要求第三方平台(如支付机构)配合冻结资金;
    • 退赔协商:若嫌疑人自愿退赃,公安机关可组织被害人与嫌疑人协商退赔方案,退赔情况可能影响量刑。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4条、第145条。
  2. 审查起诉阶段(补充追赃)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时,若发现公安机关未追缴的赃款赃物,可要求补充侦查或直接向法院提出追缴建议。例如,嫌疑人将赃款用于投资但未被查封的资产,检察机关可督促公安机关继续追缴。

  3. 审判阶段(最终追赃与退赔)
    法院在判决中会明确追缴范围,并责令嫌疑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 追缴违法所得:法院可直接判决追缴嫌疑人通过犯罪获得的财物(如诈骗款、盗窃物);
    • 责令退赔:若赃款已被挥霍或无法追回,法院会判决嫌疑人以个人财产退赔被害人损失;
    • 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若嫌疑人未履行退赔义务,法院可强制执行其财产(如拍卖房产、划扣存款)。
      法律依据:《刑法》第64条、《刑事诉讼法》第101条。

特殊情形说明:

  • 赃款已转移至第三人:若第三人明知是赃款仍接受(如“洗钱”),可依法追缴;若第三人善意取得(如低价购买赃物),则可能无法追缴,但被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 嫌疑人无财产可退赔:若嫌疑人确无财产,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被害人发现其有财产后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建议:若您是被害人,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财产线索(如嫌疑人账户、资产位置);若您是嫌疑人家属,可主动配合退赃以争取从宽处理。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