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还可以申请调解吗 对方有利-周炳成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合同纠纷

判决书下来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再直接申请调解,但存在例外情况。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判决书生效后的常规情况

在法院作出判决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后,会进入上诉期(对于一审判决而言)。如果双方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那么判决书会在上诉期满后正式生效。一旦判决书生效,就意味着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已经终结,判决具有了法律上的确定力和执行力。此时,案件已经按照判决结果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不能再通过调解来改变判决内容。因为调解是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而判决书生效后,纠纷已经通过司法裁判得到了解决,所以不能再直接申请调解。

二、存在例外情况

  1. 执行程序中的和解
    • 虽然判决书生效后不能直接申请调解,但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协议。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举例:比如甲和乙因合同纠纷,法院判决甲支付乙货款 10 万元。判决生效后,甲未履行判决,乙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甲和乙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甲同意在一个月内支付乙 8 万元,乙放弃剩余 2 万元及利息等。双方将和解协议提交给执行法院,法院记录在案。如果甲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义务,那么案件就执行完毕;如果甲不履行,乙可以申请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
  2. 再审程序中的调解
    • 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判决存在错误,向法院申请再审,在再审程序中,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在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中,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视为撤销;在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中,也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视为撤销。
    • 举例:丙和丁因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法院判决丙和丁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丁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丁认为二审判决存在错误,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过审查,决定再审。在再审过程中,丙和丁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对财产分割进行了重新约定,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原判决视为撤销。

三、对方有利的情况分析

即使对方在判决中处于有利地位,也不影响上述例外情况的适用。在执行程序中的和解,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可以达成和解协议,这给了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一定的协商空间。在再审程序中,无论哪一方申请再审,法院都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以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建议:如果你认为判决书存在问题或者有通过和解、调解解决纠纷的意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是在执行程序中,可以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如果认为判决存在错误,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再审,并在再审程序中争取调解的机会。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