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无财产分割有继子怎么写-丁嫣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中若不涉及财产分割且存在继子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下要点来撰写:

  1. 双方基本信息:

    • 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确保协议主体的明确性。
  2. 离婚意愿:

    • 明确表述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这是离婚协议书的基础。
  3. 子女抚养(针对继子情况):

    • 继子关系说明:首先需明确继子与双方的关系,以及继子在双方婚姻期间的生活状况。
    • 抚养安排:若继子由一方抚养,应详细写明抚养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承担,以及探视权的安排等。若继子已成年或双方协商确定无需抚养,也应明确说明。
    • 特殊情况处理:如继子存在特殊需求(如残疾、疾病等),需特别说明抚养及医疗费用的承担方式。
  4. 不涉及财产分割的声明:

    • 明确表述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或者双方已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并另行处理,确保协议中不遗漏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
  5. 其他事项:

    • 可以包括双方对彼此的债权债务处理、对彼此的隐私保护、对离婚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的解决方式等。
  6. 签字与日期:

    • 双方应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示例条款: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

继子XXX(姓名、身份证号码)由甲方(或乙方)抚养,乙方(或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X元,直至继子年满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双方享有探视权,具体安排如下:……。

三、不涉及财产分割: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或双方已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并另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务必确保所有条款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双方对协议内容均无异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