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为子公司开具担保函怎么写-桑海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公司事务

母公司为子公司开具担保函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应结合具体交易背景和法律要求调整:

  1. 标题与主体信息
    标题应明确为“担保函”或“不可撤销担保函”,并在首段写明母公司(担保人)与子公司(被担保人)的全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确保主体身份清晰。

  2. 担保范围与金额
    需明确担保的主债权类型(如借款、贸易合同、工程款等)、具体金额(或最高限额)、币种及利息、违约金等附属费用。例如:“担保范围为子公司与XX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实现债权费用”。

  3. 担保方式与期限

    • 方式:通常为连带责任保证(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一般保证(需符合《民法典》第687条的严格条件)。
    • 期限:需明确担保的起止日期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具体年限(如“自借款到期日起三年”),避免因期限模糊导致担保失效。
  4. 担保的独立性声明
    需写明“本担保函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即使主合同无效,担保人仍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产生的赔偿责任承担担保责任”,以强化担保的独立性(尤其适用于涉外交易或复杂商事安排)。

  5. 违约与争议解决条款

    • 违约责任:约定担保人未按约履行担保义务时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如按未清偿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
    • 争议解决:明确管辖法院(如“担保人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约定适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 担保人签章与生效条件

    • 需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可约定附加生效条件(如“本担保函自母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但需确保条件合法且不违反公序良俗。

注意事项:

  • 合规性审查:母公司需根据《公司法》第16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如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并确保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 反担保安排:若子公司需向母公司提供反担保,需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如涉及不动产或股权)。
  • 语言严谨性:避免使用“尽力协助”“争取”等模糊表述,所有承诺需具有可执行性。

示例条款片段:
“担保人承诺,当被担保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于收到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应付款项划至债权人指定账户,无需先行向被担保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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