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纠错再审交费吗-陈国平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行政纠纷

关于原审纠错再审是否需要交费的问题,结论是:再审程序本身通常不需要额外交纳诉讼费用,但特定情形下可能涉及费用问题。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1. 再审程序的一般原则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再审案件原则上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这是因为再审程序是对原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合法性、正确性进行审查的特殊救济程序,其目的在于纠正错误裁判,而非开启新的诉讼阶段。因此,当事人申请再审时,法院不会要求其预交案件受理费。

  2. 例外情形:再审后可能涉及的费用
    若再审程序启动后,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导致案件进入新的审理阶段(如发回重审后的一审、二审),则后续审理程序需按普通诉讼标准交纳费用。例如:

    •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案件,需按一审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
    • 若当事人对重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阶段需按二审标准交纳费用。
      此外,若再审中涉及财产保全、鉴定、翻译等费用,或当事人逾期交纳诉讼费用导致案件按撤诉处理后重新起诉的,可能需承担相关费用。
  3. 费用减免的特殊规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若当事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免交诉讼费用:

    •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且无其他收入的;
    • 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本人或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补偿的。
      若当事人经济困难,还可根据第四十六条申请缓交或减交诉讼费用。

建议与风险提示:

  • 若您已申请再审,可主动向法院确认是否需交纳费用,避免因信息误差延误程序;
  • 若再审后案件进入新审理阶段,务必在法定期限内交纳费用,否则可能面临按撤诉处理的风险;
  • 若符合费用减免条件,需及时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保证明等)。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操作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您的案情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