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保守国家秘密有关的罪名-杨勇军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刑事辩护

与保守国家秘密有关的罪名主要包括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以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以下是对这些罪名的详细解释:

  1.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 构成要件:
      •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秘密或情报而故意为之。
      • 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 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 法律后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该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 构成要件:
      •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秘密而故意非法获取。
      • 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 法律后果: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 构成要件:
      • 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构成;对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通常也涉及此类主体,但具体可能因案件情况而异)。
      • 主观方面,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秘密而故意泄露;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 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 法律后果: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实践中,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罚通常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为轻)。

法律建议:

  •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或活动,应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 如发现有人非法获取、泄露或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 如因工作需要接触国家秘密,应接受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防止因疏忽大意或故意行为导致国家秘密泄露。

可能法律后果的进一步说明:

  • 上述罪名的刑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所不同,情节严重通常指泄露的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核心领域,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 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如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情节的严重程度,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刑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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