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构成行贿受贿-王福东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刑事辩护

构成行贿受贿主要涉及行贿罪和受贿罪的认定,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行贿罪的构成

  1. 主观方面:行贿人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这里的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如通过行贿获取违法犯罪的帮助;也包括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利益,比如为了在招标中中标而行贿。
  2. 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财物的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给予的方式可以是直接给予,也可以通过第三人转交;可以是当面给予,也可以是通过邮寄、转账等间接方式给予。另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以行贿论处。
  3. 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也能成为行贿罪的主体,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4. 客体: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私财产所有权。行贿行为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责的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

受贿罪的构成

  1. 主观方面:国家工作人员具有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 客观方面: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3. 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 客体:同样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受贿行为使得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被金钱所左右,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信力。

在实际案例中,对于行贿受贿行为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如行贿受贿双方的供述、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如果你有涉及行贿受贿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