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的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吗-兰航律师|法行宝
2026-05-23 刑事辩护

拒执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条文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从这一法条可以明确看出,拒执罪的主体涵盖了个人和单位。

个人作为拒执罪主体的情况

当个人作为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且情节严重时,就会构成拒执罪。例如,张三因借款纠纷被法院判决偿还李四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张三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行踪等方式逃避执行,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张三就可能构成拒执罪。

单位作为拒执罪主体的情况

单位作为被执行人时,同样可能构成拒执罪。单位犯拒执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拒执罪的规定处罚。比如,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支付对方货款及违约金,但该公司在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通过虚构债务、转移资金等方式拒不执行判决,情节严重的,该公司就构成拒执罪,公司会被判处罚金,同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情节严重的认定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构成拒执罪,都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 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 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 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拒执罪相关的问题,或者对拒执罪的认定、处罚等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更详细、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