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没收到判决书就被执行,这一行为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担保人确实未收到判决书,但法院已依法进行了公告送达或其他合法送达方式,且公告期或送达期已满,担保人未提出异议或上诉,那么执行程序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 在司法实践中,当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判决书送达给担保人时,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一种推定送达,即法院在公开的报刊、网络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通常为6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担保人在公告期满后仍未出现或提出异议,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执行。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果法院未依法进行送达,或者送达方式不合法,导致担保人未收到判决书,那么执行程序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
- 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停止执行,并重新进行送达程序。如果担保人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未收到判决书,且法院未依法进行送达,那么法院应当撤销执行裁定,并重新进行审理和送达。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您的情况,我给出以下建议:
- 核实送达情况:首先,您需要核实法院是否依法进行了送达,以及送达方式是否合法。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查阅送达回证或公告记录,以确认自己是否确实未收到判决书。
- 提出执行异议:如果您确认自己未收到判决书,且法院未依法进行送达,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停止执行程序,并重新进行送达和审理。
- 寻求法律帮助:在处理此类法律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协助您核实送达情况、提出执行异议,并代表您参与后续的法律程序。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法律程序是严谨的,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结果。因此,如果您对执行程序有任何疑问或不满,一定要及时提出并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债务债权或抵押担保方面的问题,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