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女儿嫁出去后没有承担父母责任,户口在娘家,是否还能分拆迁款”,这确实是一个涉及法律权益和家庭关系的问题,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外嫁女”是否享有拆迁补偿款的权益,并不完全取决于她是否承担了父母的责任,而是主要看她是否仍然是娘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权等。这些权益并不因为妇女结婚而自动丧失,除非她在新的居住地取得了相应的权益。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的女儿虽然嫁出去了,但她的户口仍然在娘家,且没有在新的居住地取得承包地或其他相关权益,那么她仍然可能是娘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她是有权参与娘家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的。
然而,实际分配时可能会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她是否实际参与了土地的管理和使用、土地被征收对她的实际影响程度等。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补偿款的具体分配比例,但并不会完全剥夺她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有的权益。
另外,家庭责任和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是两个独立的问题。虽然您的女儿可能没有承担父母的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她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有的法律权益。当然,从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我们鼓励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最后,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纠纷或争议,建议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来解决。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您的女儿如果仍然是娘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没有在新的居住地取得相关权益,那么她是有权参与娘家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的。但具体分配比例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