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提问。关于您询问的“残疾人的什么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均受法律保护。
首先,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公民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这意味着,残疾人同样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婚姻自由权等基本公民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因残疾而剥夺或限制这些权利。
接下来,我们谈谈“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每个人作为独立个体所应享有的基本尊重和价值体现。对于残疾人来说,他们的人格尊严同样不容侵犯。法律明确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也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这体现了社会对残疾人平等、尊重和包容的态度。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些与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的信息。在日常生活中,残疾人可能会遇到各种侵权行为,如身体伤害、财产侵占、就业歧视等。当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有权向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关爱和帮扶残疾人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使命。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残疾人的权利和尊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包容、无障碍的社会环境。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