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和送养的概念-张运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婚姻家庭

收养和送养是两个在法律上具有明确含义的概念,它们主要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抚养权转移问题。以下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详细解释:

收养:

收养是指收养人通过法律程序,将原本不属于自己家庭的未成年人纳入自己的家庭,并承担其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在收养关系中,收养人成为被收养人的法定监护人,享有与亲生父母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年满三十周岁等。同时,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自愿,并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登记。

送养:

送养则是指送养人将未成年人交给收养人抚养的行为。送养人通常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或者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在送养过程中,送养人需要确保被送养的未成年人符合被收养的条件,如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等。

同时,送养人也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例如,孤儿的监护人送养孤儿时,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生父母送养子女时,应当双方共同送养(除非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等。

总结:

收养和送养是两个相互关联但又各自独立的概念。收养是收养人承担未成年人抚养责任的行为,而送养则是送养人将未成年人交给收养人抚养的行为。两者都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了解具体的收养或送养程序,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