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之后又销售怎么定罪-曹柱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知识产权

针对“假冒注册商标之后又销售怎么定罪”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假冒注册商标并销售的行为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数罪并罚

  • 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等情形。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若行为人不仅假冒了注册商标,还将这些假冒商品进行了销售,且销售金额达到法定数额(如五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同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罪并罚:由于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两个独立的行为,且分别侵犯了不同的法益(前者主要侵犯商标专用权,后者还涉及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因此,在符合数罪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应当对行为人进行数罪并罚。

2. 特殊情况下可能择一重罪处罚

  • 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之间存在紧密的关联,且其中一个行为可以视为另一个行为的必然延伸或组成部分,那么根据刑法中的“择一重罪处罚”原则,可能只按照其中较重的罪名进行处罚。

  • 具体判断: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行为,且各自具有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指出可以择一重罪处罚,否则通常应当进行数罪并罚。在实际操作中,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建议

  • 全面收集证据:对于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并销售的行为,应当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假冒商品的实物、销售合同、发票、账目、物流单据等,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销售金额。

  • 咨询专业律师:由于此类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证据收集,建议行为人或相关利益方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不过,作为曹柱律师,我可以直接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你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

  • 积极配合调查:在司法机关进行调查时,行为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综上所述,假冒注册商标之后又销售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数罪并罚。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择一重罪处罚。具体如何定罪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