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双方离婚协议的撰写需结合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拆迁权益分配等核心要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以下为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条款:
一、核心条款框架
双方基本信息
需写明夫妻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结婚登记日期及离婚方式(协议/诉讼)。
子女抚养条款
- 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如“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至年满18周岁”);
- 约定探视权行使方式(如“男方每周可探视2次,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
- 涉及拆迁安置房中子女份额的,需明确分配比例或居住权(如“安置房中10%份额归子女所有,由抚养方代管”)。
财产分割条款
- 拆迁补偿款分配:需区分房屋补偿、搬迁补助、过渡费等类别,明确分配比例(如“房屋补偿款50万元,双方各分50%”);
- 安置房归属:若拆迁后分配安置房,需约定产权归属(如“安置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后归女方所有,男方协助办理过户”);
- 其他财产:如车辆、存款等,需与拆迁权益分开列明。
债务处理条款
- 明确拆迁相关债务(如拆迁补偿款用于偿还共同债务的,需列明债务金额及分担比例);
- 非拆迁债务需单独约定(如“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债务,各自名下债务由各自承担”)。
违约责任条款
- 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的违约责任(如“若男方未按期支付抚养费,需按日支付违约金XX元”);
- 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如“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XX地法院诉讼解决”)。
二、拆迁权益特殊处理要点
拆迁补偿款性质认定
- 若补偿款包含对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内建造房屋)的补偿,需按共同财产分割;
- 若包含对一方婚前财产的补偿,需扣除该部分后分割剩余款项。
安置房产权归属
- 若安置房基于一方婚前房屋拆迁所得,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但需结合拆迁政策及出资情况综合判断;
- 若安置房为婚后取得,原则上属夫妻共同财产,需均等分割。
过渡期权益处理
- 明确过渡费、搬迁补助费的分配方式(如“过渡费按家庭人口数分配,双方各得50%”);
- 约定临时安置房的居住权(如“离婚后女方可继续居住临时安置房至安置房交付”)。
三、示例条款(部分)
**第三条 拆迁补偿款分配**
1. 双方确认,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80万元,其中房屋补偿款60万元、搬迁补助费10万元、过渡费10万元。
2. 房屋补偿款60万元,双方各分50%,即每人30万元;搬迁补助费及过渡费20万元,归女方所有(因女方负责实际搬迁及过渡期生活)。
**第四条 安置房归属**
1. 拆迁后分配的安置房(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后归女方所有,男方需在协议生效后30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2. 安置房剩余贷款人民币20万元,由女方继续偿还,与男方无关。
四、注意事项
- 政策合规性:拆迁协议需符合当地拆迁政策(如安置房面积计算规则、补偿标准等),避免因违反政策导致条款无效;
- 公证与备案:建议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增强法律效力;
- 动态调整:若拆迁进程未完成(如安置房未交付),可在协议中约定“待拆迁权益明确后,双方另行协商分配”。
如需进一步细化条款或针对具体拆迁政策调整协议内容,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