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出生地或户口曾经是本村的人是否可以回来承包父亲生前承包的土地”这一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与流转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它并非死者个人的遗产,因此不直接产生继承效力。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其权利基础是农户家庭,而非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范畴,不发生继承问题。
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您的情况:
如果您的父亲去世后,承包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
如果您的父亲去世后,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
关于林地的特殊规定:
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如果您的父亲去世后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那么您无法直接回来承包您父亲生前的土地。因为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因权利主体不存在而丧失,承包地需由村集体收回并重新发包。如果您对土地有特殊的情感或需求,建议您与村集体进行沟通协商,看是否有其他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