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赵鑫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寻衅滋事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下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且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详细分析: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这种行为通常出于不健康动机,如耍威风、取乐等,无故、无理地殴打相识或素不相识的人。
    • “情节恶劣”的判定标准包括: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例子:某人在酒吧里无故对另一人进行殴打,导致对方多处软组织挫伤,且该人有多次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的记录,这种行为即符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 这种行为涉及对他人实施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等,使他人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受到威胁。
    • “情节恶劣”的判定标准包括: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 例子:某人为了报复,长期在另一人上下班的路上追逐、拦截并辱骂、恐吓对方,导致对方精神高度紧张,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这种行为即构成寻衅滋事。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强拿硬要指以蛮不讲理的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或他人的财物;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则指随心所欲地损坏、毁灭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 “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包括: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 例子:某人在市场上看到另一人的水果摊生意好,便强行拿走水果并砸坏部分摊位,给摊主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这种行为即属于寻衅滋事。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这种行为指的是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目的,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判定标准包括:导致商场、饭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无法正常营业,交通严重堵塞,群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等;组织、策划、煽动他人在公共场所进行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无法正常运营或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利用网络或其他媒体平台散布虚假信息,引发群众恐慌,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例子:某人在商场内故意大声喧哗、制造混乱,引发其他顾客恐慌并导致商场无法正常营业,这种行为即构成寻衅滋事。

特别提示:

  • 并非所有打斗、损毁财物等行为都构成寻衅滋事罪。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引发的相关行为,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处理处罚后仍继续实施的除外。
  •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也是近年来常见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或者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也将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上述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除了刑事责任外,行为人还需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寻衅滋事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