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人员去外地请假条怎么写-王文广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刑事辩护

监外执行人员去外地的请假条需按照规范格式书写,且必须经过法定审批程序方可生效。具体书写要点及流程如下:

一、请假条核心内容要素

  1. 标题
    直接写明“监外执行外出请假申请书”,确保文件性质明确。

  2. 申请人信息
    需包含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监外执行决定机关及执行期限(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202X年X月X日决定对我监外执行,期限至202X年X月X日”)。

  3. 请假事由

    • 具体事项:需详细说明外出目的(如就医、探亲、参加重要家庭事务等),避免模糊表述。
    • 证明材料:附相关证明(如医院诊断书、亲属病危通知、婚礼请柬等),增强事由可信度。
  4. 外出时间及地点

    • 明确起止日期(精确到日)及具体目的地(如“拟于202X年X月X日至X月X日前往XX省XX市XX区”)。
    • 需注明每日行程安排(如住宿地址、联系方式),便于监管。
  5. 保证条款
    需承诺遵守以下事项:

    • 按时返回并报告行程;
    • 保持通讯畅通,接受随时查验;
    • 不前往禁止区域或接触特定人员;
    • 违反规定自愿接受收监执行等后果。
  6. 申请人签字及日期
    需本人手写签名并捺印,注明申请日期。

二、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

  1. 提交对象
    请假条需提交至执行机关(通常为社区矫正机构或公安机关),并抄送决定监外执行的法院或监狱。

  2. 审批时限
    根据《社区矫正法》规定,执行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紧急情况可先行口头报告后补书面申请。

  3. 特殊情形处理

    • 跨省外出:需提前与目的地社区矫正机构对接,部分地区要求目的地机构签署同意接收意见。
    • 频繁外出:若因正当理由需多次外出,可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许可,但需提供长期事由证明(如定期化疗证明)。
  4. 法律后果提示

    • 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可能构成“脱离监管”,轻则警告、治安处罚,重则撤销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 伪造请假材料或隐瞒真实目的,可能涉嫌《刑法》第316条“脱逃罪”。

三、参考模板

**监外执行外出请假申请书**  

XX市XX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本人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因XX市XX区人民法院(202X)X刑执字第XX号决定书监外执行,现因(具体事由,如“父亲病危需赴XX省XX市探望”),申请于202X年X月X日至X月X日外出至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外出期间将每日向矫正小组报告位置,保持电话(XXXXXXXXXXX)畅通,不前往酒吧、赌场等禁止场所,承诺按时返回。附:XX医院病危通知书、车票预订记录。  

申请人:张三(手印)  
202X年X月X日  

建议:书写前务必与执行机关确认当地具体要求(如是否需要公证、是否需目的地社区签字),避免因格式瑕疵导致审批延误。如有复杂情形(如涉及商业活动、境外出行),可进一步向我咨询风险规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