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十万十五年过了才立案好使了吗-唐玲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刑事辩护

结论:诈骗十万十五年过了才立案,是否“好使”(即是否还能追究刑事责任),这主要取决于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若未超过追诉时效,则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若已超过,则一般不能立案追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追诉时效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诈骗罪的法定刑及追诉时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诈骗十万的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数额巨大”,因此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追诉时效的规定,对应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三、追诉时效的计算及中断

  1. 追诉时效的计算: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2. 追诉时效的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追诉期限以前的漏罪而重新计算追诉期限。但本题中并未提及有新罪或漏罪的情况,因此不考虑追诉时效的中断。

四、具体到本题的情况

若诈骗十万的行为发生在十五年前,且在这十五年内没有再次犯罪或发现漏罪的情况,那么根据追诉时效的规定,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一般不能再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仍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2.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建议: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如犯罪的具体时间、是否有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被害人是否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等,以便我能给出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