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原则上不可以先变更工商地址,但在符合特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的情况下存在例外可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这意味着,从常规操作和法律规定来看,公司应在完成实际搬迁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工商地址。这是为了确保公司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了解。
尽管有上述一般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公司因特殊原因(如新办公场所装修、租赁合同签订延迟等)确实需要在搬迁前变更工商地址,可以尝试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新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装修合同等),以证明公司变更地址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规定,可能会同意公司在搬迁前变更工商地址。但这种情况并非普遍适用,且需要公司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