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兄弟二个老大在外地不给母亲生活费怎么办”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法律与道德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的。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自身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如果母亲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她完全有权利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这一权利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中也有明确体现。
针对您提到的具体情况,即老大在外地且不给母亲生活费,这里有几个建议步骤:
沟通协商:
寻求家庭调解:
法律途径:
执行阶段:
此外,我还想强调的是,赡养父母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支持,还包括精神上的慰藉和生活上的照顾。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尽自己所能,让父母在晚年能够过上幸福、安心的生活。
最后,如果母亲在处理这个问题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具体、更专业的指导。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也祝愿您的母亲能够早日解决这个问题,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