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试用期怎么规定的-王富利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合同纠纷

试用期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核心要点如下:

  1. 试用期期限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有明确上限:

    • 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 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 3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若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2. 试用期适用范围限制

    • 非全日制用工(如兼职、小时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项目制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岗位变动或离职后重新入职,也不得重复约定。
  3. 试用期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

    •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两者取较高值,例如:若约定工资5000元,当地最低工资2200元,则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4000元(5000×80%)。
  4. 试用期解除合同的特殊规则

    • 用人单位解除: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且需在试用期内提出(试用期满后不得以此为由解除)。
    • 劳动者解除: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合同(非试用期需提前30日)。

常见误区提醒:

  • 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无效;
  • 试用期不是法定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不约定试用期;
  • 若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如超期、重复约定),需按已履行期限支付赔偿金(按转正后工资标准计算)。

如有具体场景(如试用期被辞退、工资争议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案例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