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不予立案通知书复议申请时,关键在于明确复议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并确保内容条理清晰、逻辑严密。以下是具体撰写思路及模板,供你参考:
一、复议申请的核心结构
标题
直接写明“复议申请书”,或更具体为“关于对XX公安局/检察院《不予立案通知书》(文号:XXX)的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等;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
被申请机关
明确不予立案的机关名称(如XX市公安局XX分局)。
复议请求
直接提出核心诉求,例如:
“请求撤销XX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文号:XXX),并责令其依法对XX案件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这是复议申请的核心部分,需从以下角度展开:
法律依据
引用具体法律条文,例如:
结尾与署名
二、复议申请书模板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机关:XX市公安局XX分局。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XX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文号:XXX),并责令其依法对XX案件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案件基本事实:
(简述案件经过,例如:2023年X月X日,申请人在XX地被XXX(嫌疑人)以XX方式侵害,造成XXX后果,现场有监控录像/证人XXX目击全过程,且申请人已提交XX证据材料。)
不予立案的错误性:
(1)被申请机关未全面审查证据:申请人提交的XXX证据(如监控录像、伤情鉴定报告)足以证明XXX(嫌疑人)存在犯罪行为,但不予立案通知书未提及或错误否定该证据效力。
(2)法律适用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本案中已存在“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涉嫌诈骗金额达刑事立案标准等),被申请机关以“情节显著轻微”为由不予立案,属于法律理解错误。
程序违法性(如有):
被申请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申请人不予立案决定,或未依法出具书面通知书,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8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第113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8条、第179条。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
三、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帮你完善复议申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