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代签打印遗嘱老人按手印是否有效”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法律效力和遗嘱形式要件的重要问题。下面我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打印遗嘱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这是打印遗嘱有效成立必须同时符合的法定要件,缺一不可。
现在,我们针对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代签问题:
打印遗嘱:
按手印:
结合案例来看,如果一份打印遗嘱只有老人按手印而没有签名,且没有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签名以及注明年、月、日等要件,那么这份遗嘱很可能是无效的。例如,在您提供的第一个案例中,由于遗嘱没有立遗嘱人签名,只有手印,且没有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只有名章),且遗嘱不是现场一次性形成,存在打印和手写混合的情况,因此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代签打印遗嘱仅老人按手印,而不满足民法典规定的打印遗嘱形式要件的,通常是无效的。为了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建议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包括由本人签名、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签名以及注明年、月、日等。如果遗嘱人因身体原因无法签名,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法律程序(如公证)来确认其意愿和遗嘱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