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提前在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是否合法-陈杰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经济纠纷

结论前置:在民间借贷中,提前在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即“砍头息”)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法律明确禁止此类做法。借款人应按照实际收到的本金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法律背景与依据:

  1. 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旨在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借人通过预先扣除利息的方式加重借款人的负担。
  2. 法理分析:

    • 利息是基于本金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只有当借款人实际占有和使用本金时,才会产生相应的利息。如果出借人预先扣除利息,借款人实际到手的本金就会少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数额,但仍需按原约定本金支付利息,这对借款人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实际案例与影响:

  • 以甲与乙的借款合同为例,双方约定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1年,年利率10%。然而,乙在交付借款时预先扣除了1万元利息,只给了甲9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借款本金应依法认定为9万元,而不是合同约定的10万元。因此,在还款时,甲只需按照9万元本金来计算利息并返还借款,即一年后应返还乙的金额为本金9万元加上以9万元为基数、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0.9万元,共计9.9万元。这一处理方式确保了借贷双方的权益得到公平保障。

操作建议与风险提示:

  1. 对于出借人:

    • 出借人不应通过预先扣除利息的方式来规避法律风险或获取不当利益。这种做法不仅违法,而且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无效,影响债权的实现。
    • 出借人应全额交付本金后再收取利息,并采用银行转账等可追溯方式完成资金往来,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
  2. 对于借款人:

    • 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中约定的本金数额与实际收到的金额一致。
    • 如果发现出借人预先扣除利息的情况,借款人应坚决拒绝,并及时固定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据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提供完整的交付凭证,并在还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本金数额来计算利息和返还借款。
  3. 共同建议:

    • 借贷双方应明确约定借款的本金数额、利率、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并确保这些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将前期利息计入后期本金(即复利计算),需确保总利率未超过法定上限(如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且需明确告知借款人并取得同意。否则,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
  • 如果出借人频繁从事高息借贷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其预扣利息行为将面临更严格的司法审查,甚至可能触发刑事追责程序。

总之,在民间借贷中,提前在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借贷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明确约定借款本金和利率,并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来计算利息和返还借款。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