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起诉状时,确实需要特别关注并清晰阐述自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感情未改善甚至进一步恶化的具体事实,同时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并附上相关证据。以下是一个详细且结构化的写作指南,帮助您完成这一任务:
民事起诉状(第二次离婚诉讼)
原告信息:
被告信息:
案由:离婚纠纷(第二次起诉)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婚姻基本情况: 原告与被告于[结婚日期]在[结婚地点]登记结婚,婚后于[生育日期]生育一子/女,名为[孩子姓名]。然而,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破裂。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情况: 原告曾于[第一次起诉日期]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贵院于[第一次判决日期]作出(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该判决基于当时的事实和证据作出,但自判决以来,双方关系并未得到任何改善。
三、新的事实与理由: 自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继续处于分居状态,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被告不仅未改正其不良行为,反而持续实施家庭暴力(或存在其他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如虐待、遗弃、与他人同居等),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具体事实如下: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将对双方及子女造成更大的伤害。
证据和证据来源:
此致: [具体名称]人民法院
具状人:[原告姓名] 日期:[起诉日期]
在撰写起诉状时,请务必保持客观、真实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语言。同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遗漏重要事实或证据。建议在提交前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审查和指导,以确保起诉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希望这份指南能帮助您顺利完成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起诉状撰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