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会认定拒不执行-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怎么样会认定拒不执行”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答: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基本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一罪名旨在维护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解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包括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这些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三、认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1. 恶意处分财产:

    • 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 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 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2. 恶意减损责任财产:

    • 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
    • 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3. 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财产情况:

    • 伪造、毁灭、隐匿有关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
    •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4. 拒不执行行为经强制措施后仍不改正:

    • 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
    • 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 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恶劣;
    • 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决定等不作为义务,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伤害或者严重影响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或者以拉拽、推搡等消极抗拒行为,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恶劣;
    • 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 聚众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 以围攻、扣押、殴打等暴力方法对执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 因拒不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自杀、自残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四、特别说明

  • 有能力执行:指的是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全部执行或者部分执行给付财产义务或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在认定时,应当扣除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 情节显著轻微:如果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提起公诉前或一审宣告判决前,如果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且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从轻、免除处罚。

五、建议

如果您遇到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情况,建议您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被执行人的法律责任。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