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受贿中间人到底定共同受贿还是共同行贿-胡基立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刑事辩护

行受贿中间人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受贿,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行贿,具体取决于其主观故意和行为性质。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认定为共同受贿的情况

  1. 主观故意:如果中间人明知行贿人有行贿的故意,并且与受贿人存在共谋,即中间人与受贿人共同商量、策划受贿事宜,或者中间人积极为受贿人创造受贿条件,如传递信息、牵线搭桥等,且中间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虽然中间人可能并不直接占有,但通过帮助受贿人受贿,间接实现了非法利益),则中间人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受贿。

  2. 行为性质:中间人在行受贿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如积极促成行贿与受贿的达成,或者为受贿人提供帮助、支持等,使得受贿行为得以顺利完成。在这种情况下,中间人的行为与受贿人的行为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受贿犯罪的整体。

  3. 法律后果:如果中间人被认定为共同受贿,那么其将与受贿人一起承担受贿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以及受贿数额等因素,可能面临相应的刑罚。

二、认定为共同行贿的情况

  1. 主观故意:如果中间人明知行贿人有行贿的故意,并且积极为行贿人提供帮助、支持,如传递行贿信息、协助行贿人准备贿赂物等,且中间人主观上具有帮助行贿人实现行贿目的的故意,则中间人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行贿。

  2. 行为性质:中间人在行受贿过程中主要起到了帮助行贿人的作用,其行为与行贿人的行为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行贿犯罪的整体。在这种情况下,中间人的行为更侧重于协助行贿人完成行贿行为。

  3. 法律后果:如果中间人被认定为共同行贿,那么其将与行贿人一起承担行贿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以及行贿数额等因素,可能面临相应的刑罚。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中间人确实不知道行贿人的行贿故意,或者只是出于好意、帮忙等目的而传递了信息或提供了帮助,且没有从中获取非法利益,那么其可能不构成共同行贿。

三、特殊情况下的认定

在实际案件中,中间人的行为可能更加复杂多样,有时可能既具有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又具有共同行贿的故意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以确定中间人的具体罪名和刑事责任。

建议:在处理行受贿中间人的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其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法律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如果面临此类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案情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