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调解书何时生效是哪条法律规定-涂攀跃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行政纠纷

再审调解书生效时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自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生效。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对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法院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该条款明确再审调解书的生效条件为“签收”,即双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收到调解书并签字确认时生效,无需等待其他程序或期限。

  2. 生效的特殊性
    再审调解书生效后,原判决、裁定视为被撤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其效力等同于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再审或上诉。

  3. 实务要点

    • 签收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等法定方式,需确保调解书实际到达当事人。
    • 拒签后果:若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不生效,法院应恢复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 与一审/二审调解书的区别:再审调解书直接终结原生效裁判的效力,而一审调解书需经上诉期满、二审调解书需送达后生效。

建议:若涉及再审调解书的具体执行或效力争议,可进一步提供案件细节(如调解书内容、签收情况等),以便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