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调解书生效时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自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生效。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对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法院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该条款明确再审调解书的生效条件为“签收”,即双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收到调解书并签字确认时生效,无需等待其他程序或期限。
生效的特殊性
再审调解书生效后,原判决、裁定视为被撤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其效力等同于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再审或上诉。
实务要点
建议:若涉及再审调解书的具体执行或效力争议,可进一步提供案件细节(如调解书内容、签收情况等),以便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