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让保释-张胜云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刑事辩护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多种情形通常不适用取保候审(即通常所说的“不让保释”),这些情形主要基于犯罪的性质、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需要。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不让保释的情形:

  1. 严重犯罪及可能判处较重刑罚的情形:

    • 对于涉嫌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或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如间谍罪等),且有证据显示其有再次实施犯罪或危害社会安全可能性的犯罪嫌疑人,因其社会危险性大,一般不适用取保候审。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刑罚较重,且可能存在较大的社会危险性,因此通常也不予取保候审。
  2. 存在社会危险性的具体表现:

    • 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如有再次实施犯罪的迹象或倾向,如与同案犯联系策划新的犯罪活动,则不适用取保候审。
    • 犯罪嫌疑人若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犯罪,取保候审后可能继续从事相关活动,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 犯罪嫌疑人有毁灭、伪造证据的前科,或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试图干扰证人作证、与其他涉案人员串供等,会被认为不适合取保候审。
    • 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等存在明显矛盾冲突,且有证据或迹象显示其可能进行打击报复,则不能取保候审。
  3. 特定身份或行为导致的取保候审限制:

    • 累犯及犯罪集团的主犯,因主观恶性较强或社会危害性大,通常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 犯罪嫌疑人通过自伤、自残等方式逃避刑事侦查,表明其没有如实面对法律责任的态度,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 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行踪不定,难以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逃避侦查或审判,因此通常不予保释。
    • 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因其之前已有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司法机关在再次考虑取保候审时会更为谨慎。
    • 一人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犯罪情节复杂,社会危害性大,因此通常不予取保候审。
    • 住址或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身份或住址不明,难以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随传随到,因此通常不予保释。
  4. 其他特殊情形:

    • 犯罪嫌疑人有自杀倾向或已经有过逃跑行为,这种情况下不会被取保候审。
    • 为保证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止犯罪嫌疑人对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进行侵害,通常也不予取保候审。

总结来说,取保候审的适用需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犯罪性质、刑罚轻重以及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需要。在具体案件中,司法机关将依法决定是否准许取保候审。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