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已经成年的残疾人是否还需要监护人”这一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该成年残疾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成年残疾人都需要监护人。只有那些因为精神、智力等方面的原因,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进行日常活动,无法判断一些日常活动的后果,即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才需要设定监护人。这样的设定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防止他们因无法做出正确判断而受到伤害。
对于已经成年的、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他们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包括签订合同、处理财产等,因此他们并不需要监护人。
那么,如果成年残疾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他们的监护人应该如何确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监护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首先是父母、子女;其次是其他近亲属;最后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即使对于需要监护人的成年残疾人,如果他们的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近亲属愿意或能够担任监护人,那么民政部门、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也可以担任监护人。同时,各级人民政府也会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综上所述,已经成年的残疾人是否需要监护人,主要取决于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如果他们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设定监护人。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